如今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都越来越高,离婚是我们都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很多夫妻迫不得已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确实是无奈。但是离婚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一定的程度才能离婚的。有些离婚是不会被我国法律认可的,以下三种情况,是会被判定为无效离婚的。
一、因逃避债务进行的假离婚
现在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假离婚”的增长势头也很迅猛,有些人“假离婚”是为了规避一些法律责任,逃避债务或者是为了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如果离婚时双方都共同的债务的,离婚后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男女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可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夫妻双方不得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这样的离婚法院不支持,也会被判为无效离婚。
二、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一定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才准予离婚。所以双方自愿是离婚的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离婚程序就拖延。另外还就是要保证离婚的真实性,必须是双方感情分崩离析,心甘情愿离婚,不能是一方因为受到另一方的威胁或欺诈违心的同意离婚,这种情况都是无效的。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离婚无效
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妇女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离婚的,即使是提出法院也不受理。如果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会特殊对待,比如女方通奸,孩子为女方出轨而生的,过错在女方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受理。但是如果是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法院也不予受理。
离婚不仅仅是意味着家庭的破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也意味着以后将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很大的伤害。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没有到达万不得已的地步,还是不要选择离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