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变得无法挽回,婚姻只有给你带来痛苦的时候,可能只有离婚才能结束这一切。可是,如果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我们就可以申请法院离婚。那么,现在小编就给大家说说法院离婚程序有哪些?以及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判离婚?婚恋测算...
一、法院离婚程序
1、起诉
离婚起诉案件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的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起诉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后,立即宣判。人民法院宣判都是公开透明的。当宣判结束后会在十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并且定期宣判。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因为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又没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很难做到共同生活的。
3、婚前有一方隐瞒患有精神病,婚后又无法治愈,或者婚前已经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还结婚,或其中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才患上精神病,而且久治不愈的。
4、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同居生活的,没有和好可能的。
5、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已经共同生活很多年,但是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6、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定没有和好可能性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双方均未履行夫妻义务的。
7、其中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过教育仍、但是没有悔改表现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或者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一方任然起诉离婚,确定没有和好可能性的。
8、双方中有一方因为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通过起诉离婚,确认下落不明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