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是中国西部的一个古老少数民族,又称“云朵上的民族”。主要以游牧为主。传说5000年前炎帝部落与黄帝部落大战,战败后炎帝率其大部与黄帝部落融合,形成华夏族(汉族);少部分西迁南迁,与当地土著融合,形成藏族、羌族等。
羌族主要聚居地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其余散居在阿坝州松潘、黑水、九寨沟等县,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成都市都江堰地区、雅安地区、四川西南,贵州省江口县、石阡县,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宝鸡市凤县部分地区,甘肃南部、云南、现有人口约309,576人左右。今天的羌族正是古代羌支中保留羌族族称以及部分传统文化的一支,与汉族、藏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哈尼族、僳僳族、普米族、景颇族、拉祜族、基诺族等为兄弟民族,皆具有部分炎帝部落的血统。
羌族婚俗文化是羌族文化中引人入胜的一部分。传统的结婚仪式复杂而隆重。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过程分为三步:“开口酒”(说亲)、“小定酒”(备酒宴招待女方近亲)、“大定酒”(商定结婚日期)。婚礼前后要操办5天,包括“女花夜”、“正宴”(也作“正酒”)、“谢客”三个仪程。
羌族婚姻形式: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羌族婚俗简介:
过去,羌族的青年男女没有选择配偶和自由恋爱的权利,因幼小时即由父母代订婚约,甚至指腹为婚。择婚时,讲究门当户对和亲上加亲。在结婚年龄上往往女大於男,因此,羌族地区流行着这样一首民谣:“六月麦子正扬花,丈夫还是奶娃娃,哪天等得夫长大,落了叶子谢了花。”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结婚的头一天,由女方办“花月酒”,新郎和他的同辈的亲友、介绍人一齐到女方家去赴宴,并抬着花轿到女方家接亲。这天晚上,新娘邀请全寨的姑娘“话夜”,通宵唱歌跳锅庄舞。黎明时分,男方接亲的人催新娘上轿,新娘与家人润泪,并由兄长背上轿去。新娘到了新郎家,新郎的兄弟或表弟把新郎背进新房,随后即拜堂。结婚三天后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并带去酒肉等礼物。往后新娘便留在娘家,到当年的腊月二十七八日,新娘才回归夫家。
羌族婚嫁过程:
订婚
羌族婚俗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
羌族婚俗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
“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
“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
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羌族婚嫁特色:
抢婚
羌族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女儿麻
“女儿麻”是羌族的独特婚俗方式。在羌族无论多么美丽的姑娘,如果她不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爱情的土地上播种女儿麻,是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的。羌族男女青年相识相爱,而且双方已经正式吃过订婚酒后,待嫁的姑娘就开始准备种植女儿麻了。姑娘在山坡上选定一块荒地,进行开垦。开春后就在这块土地上种下麻,待到秋季收获后将麻织成布,缝成新衣或织成腰带准备结婚使用。从开荒播种、施肥管理、收获到把麻织成衣,整个过程不许任何人插手帮忙,全由姑娘亲手完成。如有他人帮忙耕种就会被认为姑娘对爱情不忠诚。
因此羌族姑娘为了追求美好的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小伙子结成美满的婚缘,从种到收都是一人悄悄地进行。她们早出晚归,避免与他人交谈答话,不向任何人及亲朋好友提及种植女儿麻的事,保持姑娘出嫁前的羞涩之情,免得让人背地笑话或议论。凡种有女儿麻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随意到那里去,以示对姑娘的尊重。新婚之前羌族姑娘亲手将女儿麻织成七根腰带,结婚时系于自己身上,洞房花烛夜由新郎亲手解开。女儿麻织成衣服,作为姑娘结婚时的嫁妆。然后夫妻双方都把这件衣服留为永久的纪念,一般不再继续穿,而是传给儿孙,以教育后代要保持羌族的勤劳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