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对婚姻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闪婚闪离现象的存在越来越多,根据民政局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离婚的夫妻就达到830多万。在如此背景下,民政局为了避免离婚数据增大不得不想尽办法出台一系列政策、方法来避免如此之高的离婚率,因此就有了11月份以来很火的离婚新要求:
1、夫妻离婚,必须是当事人情愿,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有一方是被胁迫或者是哄骗离婚的话,那是无法办理离婚证的。
2、必须在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等各方面问题上没有异议才能办理离婚,否则无法办理离婚证。
3、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当事人双方是合法登记过的夫妻,如果当初只是结了婚没有领结婚证的,那么这个只是事实上的婚姻,换个说法也就是同居,无法办理所谓的离婚证,也就没有夫妻财产之分的说法了。
4、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一方的户口是当地民政局的常住户口,否则无法办理。
5、要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找人代办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婚姻登记机构不承认代办。
6、当事人双方必须是成年人,或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也就是说,想要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年满18周岁或者是19周岁,且有自己的工作,能够养活自己。
7、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是原件,而且必须合法完整,如有一方的证件不是真实的,就无法办理离婚证。
不知道如此人性化、如此善意的新婚姻法之下,还会不会出现闪婚闪离这种儿戏行为?尽管民政局出台了这一系列的方法来避免离婚率上升,但是究其根本原因难道是因为婚姻法有漏洞吗?其实不是,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人本身,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来讨论一下离婚率凶猛的背后,中国夫妻到底缺什么?请读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