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有晴有阴,婚姻更是如此有幸福也有不幸福,在一段婚姻里已经没有继续的必要时,就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就是,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条件有哪些
1. 离婚条件最简单的就是两个人自愿离婚,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且对资产以及孩子抚养问题没有争议的,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经过审查就会准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2.若果是只有夫妻二人中其中一个想要离婚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若是正在服役军人的另一半向其提出离婚,必须的到军人的同意才可离婚,除军人有犯重大错误外。
4.妻子在怀孕的时候、生完孩子后一年内或者在流产后的六个月内,丈夫不可以向其提出离婚。若是妻子提出的,或者是法院判定有必要受理丈夫提出的请求,不受以上内容约束。
二、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当事人申请
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人代办,申请的时候双方都要带好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还要带上两人协商好写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要写清楚,有孩子的离婚后有关孩子的抚养,其中一方若是生活困难的话经济方面如何帮助,资产的分割,负债的处理等等,还需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民政局应该对双方提交的离婚申请审查,查看双方的证件都有没有完整,双方是不是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有查到离婚申请只是其中一方的要求,或者虽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孩子抚养和资产分割还没有达成协议的,民政局都不会受理,如果审查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资产分割等方面也没有疑问的,就会当场登记,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