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单纯分居两年以上或者只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不能起到离婚的法律效果,那么怎么办离婚手续才合法有效?以及离婚证丢失了又应该怎么办呢?
一、怎么办离婚手续才合法有效
1、准备相关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上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在子女抚养、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已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否则这份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果的)
3、夫妻双方必须同时亲自到场并且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登记,发放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但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是不受理的。
二、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丢失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申请:需要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或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是户籍证明、三张2寸的近期合照,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2、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查看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照片是否是本人,身份证有无过期情况。
3、交纳费用:20元
4、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场发双方离婚证书,相关手续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