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他说和他的妻子在结婚期间曾经共同借过一笔钱,但现在由于夫妻的感情不和而想要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债务是怎么判决的,那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以及离异债务应如何判决吧!婚恋测算...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1.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a.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或夫妻的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夫妻达成相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b.双方为了共同生活或为履行的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以及一些因为特殊情况夫妻一方单独生活的、外出的期间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赡养等所欠债务为共同债务。
c.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虽然以一方个人名义从事经营,但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2.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b.夫妻其中的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的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c.夫妻其中的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d.夫妻之间对于个人债务的分配和处理不能对抗债权人,即便时刻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力根据实际的情况,依照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共同偿还,协议不成时,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