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农民生活方式和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农村外出打工和经商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不少人经过自己的努力打拼,慢慢也有了余钱。与此同时,农民朋友的传统思想观念也发生转变,对各种事情也看开了,尤其是离婚这件事情上,变化是最大的,过去,大家对离婚这两个字非常反感,即使夫妻发生矛盾也很少提出离婚,觉得日子能过就将就过,如今,离婚在农村也越来普遍,即使家里有人离婚,大家也觉得没什么,毕竟现在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国家也赋予婚姻自由的权力。
但是,离婚这件事情看似简单,却隐藏着许多矛盾,比如说财产分配、小孩扶养权等等问题,现实中也有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这些问题引发矛盾,最后大打出手。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婚姻法也有明确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许多制度却让很多人感觉不公平,为此,国家在今年也对婚姻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据了解,今年调整后的婚姻法中规定,有5种财产属于个人,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一、夫妻婚前一方购买的财产等
现在的农村,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婚前有车有房的比比皆是,而这些财产都是自己婚前赚钱购买的,婚后也是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无论怎么闹,法院也会判定为个人所得,不纳入夫妻分配范围,其次就是为了防止一方为侵占财产为目的结婚,所以这条规定的调整对大家来说,都是最好消息,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如果贷款购买的财产,判决就不一样了。
二、夫妻存续期间个人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所指的一般性生活日常用品,比如说男性朋友的鞋子、衣服、剃须刀等,女性朋友的化妆品、包包等生活用品,如果是比较贵重的生活用品或奢饰品是会被进行分割的,这一点,大家要清楚。
三、夫妻意外获得的赔偿款
现在农村大多数家庭都是从事高危行业或建筑行业,还有些夫妻是一起工作,那么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单位返回赔付给受害人费用或给予医疗补助,所以,这类赔偿的财产也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四、夫妻双方继承获得的财产
现在农村还是有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过世后,财产也是由子女继承,遗嘱上明确财产由子女继承的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配。
五、夫妻双方父母赠与的财产
现在农村赚到钱的人是越来越多,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在子女结婚前都会为期准备婚房,比如说男方父母帮儿子全款买房,结婚后房子也登记在儿子名下,这样的财产离婚时被视为父母赠与财产,属于个人所得,如果的父母给的首付,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夫妻可商量赔偿。
总之,婚姻法所调整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一些弱势群体,如果是因为出轨、重婚等问题离婚的,从道德上来说,过错方应该让无过错多分财产,而婚姻法也是支持这种做法。如果是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向无过错方倾斜。对此,大家是怎么看?你觉得调整后的婚姻法完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