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夫妻为了工作、为了孩子长年分居两地,久而久之两人的感情自然就淡了,并另外寻找了新的伴侣一起生活,故而触犯了我国刑法,犯了重婚罪。那么重婚罪判几年呢?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罪判几年呢?根据我国刑法258规定,有爱人而重婚的或知道他有爱人而与他结婚的,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重婚有两种人
1、有妻子的人,又与别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
2、知道别人有妻子,又与他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但前提是要事先知道对方有妻子,知道后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故犯,按重婚罪论处,反之则不构成重婚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妻子的人与别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妻子的人虽然与别人没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自居的。
夫妻相称的定义很广:①日常的称呼 ②两人同居,一方生病是另一方一爱人的名义签名、陪侍 ③女方生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上面签字 ④男女双方已孩子父母的名义请满月酒等都可以作为夫妻相称的证据。
二、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
1、首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的人在民政局与别人进行再次登记的行为。
2、其次,1994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婚罪有了新的司法解释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或知道他有配偶还与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要按重婚罪论处。
3、最后,一方有配偶,并与他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的人或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都犯了重婚罪。但构成重婚的前提时,要事先知道对方有配偶,并且在知道后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故犯,按重婚罪论处,反之则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