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时,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那么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呢?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申请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否则民政局将不给予办理。
此外,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1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
(7)、结婚证。
二、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审查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将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双方讲明,并可以要求当事人回答自己的提问。此外,工作人员要以下几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
(2)离婚申请人是否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是否处理妥当。
(5)对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妥当等等。
若在登记时发现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则要进行批评教育或驳回离婚申请。若有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为了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的行为,工作人员要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工作,并要认真审查材料,不可马虎大意。
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登记
审查完成后,若符合离婚条件的话,要当场给予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男女双方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既恢复自由身,解除夫妻关系。若不满足离婚条件的,则不给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说明不给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