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采是我国古代六礼中的第一礼,是指男女双方在关于婚嫁的一种礼节。男方想要向女方寻求结亲的时候应该找到合适的媒人带上礼物去女方家提亲,如果女方同意了结亲并且收下了礼物接下来就要进行问名了,也就是合一下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当然对于纳采的礼物每个地区也都有自己的传统习俗,在古代的时候一般是用雁作为纳采的礼物,现在已经有所改变了。
作为年轻人的我们可能不知道并不知道纳采这个词,但是一定知道传统的婚娶需要男方有合适的媒人到女方家进行提亲,其实纳采原本的意思就是这样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进和人们思想的变化在一些细节上有所改变了。
问名简介:
古代汉族婚礼“六礼”之二。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问名风俗:
《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东汉魏晋之际,受当时战乱环境的影响,人多仓促成婚,六礼不备,问名之礼也就自然未行了。杜佑《通典》曰:“自东汉魏晋以来,时或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六礼悉舍。”隋唐后,官僚富商阶层中“六礼”亦盛行起来。《宋史·礼志》规定宋朝礼制:“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问名一礼俗在宋时还叫“系臂”。《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乙集四》中说:“婚礼,古有六礼,文公家礼务从简便。自议婚而下,首日纳采,问名附焉;次日纳币,请期附焉;次日亲迎。纳采即今之系臂,纳币即今之定聘,请期即今之催妆,到亲迎则婚礼成矣。”从“问名即今系臂”一语中可知,宋时订婚也许是以纱系臂,以示双方已系成姻好。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
明嘉靖十年颁发的《士庶婚礼》中说:“问名、纳吉不行已久,止仿《家礼》纳采,纳币,亲迎等礼行之。”近代问名礼,已和纳采合并,俗名“发媒”。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篇卷七《陕西·礼仪·咸阳县志》载:“纳采问名,县俗发媒似之。盖先通言,至是主人告庙,具书宴。媒往女氏,用雁。若羊酒致辞,女主人亦告庙复书。有启书,各具男女名字,生年月日。”
问名禁忌:
问名也是六礼之一。问名者,问女字也。汉族民间常与纳彩礼合并。后问名扩展到议门第、家产、年龄、职位、品貌、健康等等诸方面的情况。问名可能源于周朝媒官将未婚男女的出生年月日及姓名登记成册的制度。本来是用来分别男女年龄大小的,后来被一些算命的术士故弄玄虚地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因而引出许多忌讳。
纳征,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至于聘礼的多少,取决与女方的贫富与身份。
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纳征,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至于聘礼的多少,取决与女方的贫富与身份。
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