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区除了汉族居民之外,还分布着众多少数民族,因而结婚习俗也各式各样充满特色,充分体现了广西的风土人情和文化传承。下面主要为大家介绍广西地区汉族和壮族的婚俗。
一、广西结婚风俗有哪些
1、广西汉族结婚风俗
(1)设宴迎宾
男为结婚,女为于归,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一般为三天,分入场、正席、散席。个别地方以第三天为正席,谓之为隔日酒,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
(2)接亲入场
入场那天,男家备齐礼物,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在清代民初,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石脚:木料制成,为长方形的一种担具,用至四十年代后期,之后多用手扶拖拉机代替),两人抬一担,抬和担都要成“双”,以示吉利。
(3)安床
安床,由夫妻两全,有子有女,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铺席、设账,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说:“吉日安床,两姓成双,夫妻合好,生子生孙”。
(4)接待宾客
男方外家如外祖父母、舅爷父等人,一般在入场当天就来庆贺,有些地方来时先在村边略停,未直接进屋,要主人家亲自或派人邀请,备些清水、香烟、茶水、毛巾等,在外洗面,喝茶之后才进屋等礼数,否则,外家亲戚则结队哄然返回,对外家要特别的招待,要在中堂设席,由专人旁待。否则,主人或代东要遭诸多指斥,甚至不欢而散,现在这种现象已大为减少。
(5)正席贺礼
正席当天,远近亲友,齐来道路贺宴饮。司簿官应对来贺之亲的礼物、礼金作登记,也要提前写喜联张贴,备写各种喜红、代东、司簿、厨师等大小十多个红包和各种拜帖礼目,做庚谱对联。庚谱对的字数要遵循“生、老、病、死、苦”五格出对联,即不能空落在“病、死、苦”三字上。
2、广西壮族结婚风俗
(1)不落夫家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
(2)夜婚
凌云县城内壮族过去有一种“夜婚”习俗,它源自于明清时期当地百姓对于官兵霸婚的反抗,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接亲。这种婚俗直到现在,虽然在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仍经久不衰,甚是流行。
(3)背新娘习俗
龙胜龙脊壮族有一种“背新娘”婚俗,即婚礼要经过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步骤。婚礼前选择一个父母健在的男子背新娘,女的在出到门口前不能穿鞋,表示自己的脚印已经出来了,而且也表示不是自己愿意出来的。新娘由10几位伴娘和歌手陪着,到了新郎家通过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并走过“新桥”,然后有人砍断竹梯和“新桥”,表示新娘要永远地忠于夫家。